北京时间1月18日,湖人客场逆转雷霆,在比赛最后3分钟出现了一次争议的吹罚,湖人的一个出界球碰到了威少的腿上,而裁判出现了误判,直接将球权给到了雷霆。 当时第四节还有3分21秒,湖人以114比113领先对手,雷霆进攻,威少沿着底线突破,碰到了祖巴茨,祖巴茨可不答应别人随便进入湖人禁区,想要破坏,一掌把球打了出去。 这个球裁判直接将球权判给了雷霆,虽然湖人主帅沃顿第一时间跟教练组都跟裁判进行了申诉,但是裁判并没有进行回看,直接将球权判给雷霆,还让他们打成了一次2+1,实现了反超。
而从现场转播画面的回看,这个球确实是打了威少的腿部出界。 但问题在于,裁判是否可以在当时进行回看呢? 根据2018-19赛季NBA规则手册第13条第7款,有关裁判是否可以启用回看机制的规则当中规定: “在比赛第四节最后2分钟以及加时赛中,当裁判无法判定球出界之后该由哪支球队获得球权时,可以进行回看。” 而这个球发生在第四节的3分21秒,所以按照这条规则来说,裁判并没有权力通过回看来确定球权归属;而同时,NBA球队的主教练也没有权力要求裁判去强制回看比赛的录像。所以说,沃顿的这次申诉无效和裁判没有回看,也是有理可寻的。 不过退一步讲,这是不是NBA在回看机制上的一个需要进步的地方呢?在网球比赛中,对于球是否压线或者出界,除了裁判的判罚之外,比赛选手也是可以有有限次数的申请鹰眼回看判定的权力;而在刚刚过去的世界杯中,足球场上也有了帮助裁判回看来判定判罚的VR设备,甚至于在亚洲杯上,VR设备也要被引入。
足球场上甚至为了主裁判罚的公平引入了视频裁判,那么在NBA,是否也有必要引入这样的机制呢?无论是今天湖人的这个出界球,还是此前杜兰特出名的“界王事件”,都对于NBA的判罚和回看机制有着不小的挑战。 也许,NBA确实需要改变一下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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