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 《《春秋》之谜》(文字全本)作者:刘黎明【CHM】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qds1680    时间: 2016-12-12 09:21
标题: 《《春秋》之谜》(文字全本)作者:刘黎明【CHM】

  在中国历史上有一桩非常重大的公案——孔子与“六经”的关系,而其中,孔子与《春秋》的关系尤其引人关注。唐人陆德明《经典释文序录》:“(孔子)因鲁史记而作《春秋》,上尊周公遗制,下明将来之法,褒善黜恶,勒成十二公之经,以授弟子。”不过,也有许多学者对此提出质疑。那么——

  《春秋》究竟是不是孔子所作?

  《春秋》是现存最早的中国古代编年体历史著作,全书约一万六千多字。《春秋》记事起于鲁隐公元年(公元前722年),终于鲁哀公十四年(公元前481年),计242年,以鲁国为主体,兼及他国。它按鲁国国君“十二公”(隐公、桓公、庄公、闵公、僖公、文公、宣公、成公、襄公、昭公、定公、哀公)的顺序,分年记事,“以事系日,以日系月,以月系时,以时系年”(杜预《春秋经传集解·序》),是后代编年史的滥觞。

  在中国历史上有一桩争论了近两千年的公案,即孔子与《春秋》的关系。

  旧说,《春秋》是孔子根据《鲁春秋》修订而成的。

  司马迁《史记·十二诸侯年表》中说:“是以孔子明王道,于七十余君,莫能用,故西观周室,论史记旧闻,兴于鲁而次《春秋》。”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引孔子的话说:“弗乎!弗乎!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。吾道不行矣!吾何以自见于后世哉?”乃因史记,作《春秋》,上至隐公,下讫哀公十四年,十二公。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还说:“余闻董生曰:‘周道衰废,孔子为鲁司寇,诸侯害之,大夫壅之。孔子知言之不用,道之不行也,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,以为天下仪表,贬天子,退诸侯,讨大夫,以达王事而已矣。’子曰:‘我欲载之空言,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。’”司马迁又说:“孔子修旧起废,论《诗》、《书》,作《春秋》,则学者至今则之。”司马迁又说:“孔子厄陈、蔡,作《春秋》。”

  司马迁是景仰孔子的。在整个《史记》里,征引孔子的地方非常多。可以说,司马迁是将孔子视为唯一可以印证的权威。他自认为,自己的《史记》就是在继续孔子“作”《春秋》的事业。因此,他不厌其烦地讲述这个美丽的文化故事。

  其实,最早提出关于孔子作《春秋》之说的,是孟子。

  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:“世道衰微,邪说暴行有作,臣弑其君者有之,子弑其父者有之。孔子惧,作《春秋》。”又曰:“孔子成《春秋》而乱臣贼子惧。”

  《孟子·离娄下》:“《诗》亡然后《春秋》作。晋之《乘》,楚之《梼杌》,鲁之《春秋》,一也;其事则齐桓、晋文,其文则史。孔子曰:‘其义则丘窃取之矣。’”。

  《庄子·天运》:“孔子谓老聃曰:‘丘治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礼》、《乐》、《易》、《春秋》六经……’”

  对于这种说法,汉儒是没有疑义的。《汉书·司马迁传赞》说:“孔子因鲁史记而作《春秋》。”

  杜预《春秋经传集解·序》:“仲尼因鲁史策书成文,考其真伪,而志其典礼。上以尊周公之遗制,下以明将来之法。其教之所存,文之所害,则刊而正之,以示劝戒。其余则皆用旧史。史有文质,辞有详略,不必改也。故《传》曰:‘其志善。’又曰:‘非圣人孰能修之?’盖周公之志,仲尼从而明之。”

  然而,《春秋》记事过于简约,离开了论本事的“传”就不能使读者了解它的意义。因此,王安石讥讽《春秋》为“断烂朝报”,曾巩《南齐书目录序》也称其“散绝残脱”,今人周予同《群经概论》也认为“《春秋》一经,阙文阙义,殊不易研究”。难道孔圣人就只能写出这样的东西吗?

  这确实是值得怀疑的。

  在《论语》中,没有关于孔子作《春秋》的记载。成书于战国初年的《商君书》,极力攻击儒家的“诗、书、礼、乐”,却没有攻击《春秋》。孔子作《春秋》之说,最早见于《孟子》,而战国诸子除《孟子》外,没有任何一部书提到《春秋》为孔子所作。

  先秦文献表明,《春秋》是我国奴隶制时代一定时期内对史书的通称,许多诸侯国都有自己的《春秋》。《国语》中明确记载,《春秋》是贵族所讲授和学习的内容之一。《墨子·明鬼下》记载有“周之《春秋》”、“燕之《春秋》”、“宋之《春秋》”、“齐之《春秋》”。另外,墨子还自称“吾见《百国春秋》”。(见《隋书·李德林传》。今本《墨子》无此文。)

  本世纪初,在疑古思潮的推动下,有人开始公开怀疑孔子的著作权了。1925年,钱玄同在给顾颉刚的一封信中说;《春秋》决不是孔二先生做的,孟子书中‘孔子作《春秋》’之说,只能认为与他所述尧、舜、禹、汤、伊尹、百里奚底事实一样,不信任它是真事。孔丘底著作究竟怎样?我们虽不能知道,但以他老人家那样的学问才具,似乎不至于做出这样一部不成东西的历史来”。

  从先秦文献来看,孔子“作”《春秋》之说是不能成立的。《韩非子·内储说上·七术》说:“鲁哀公问于仲尼曰:‘《春秋》之记曰:冬十二月,雾(陨)霜,不杀草。何为记此?’仲尼对曰:‘此言可以杀而不杀也。夫宜杀而不杀,梅、李冬实。’”这里所说的“冬十二月,雾(陨)霜、不杀草”及“梅、李冬实”,见于《春秋·僖公二十三年》。可见,鲁哀公所诵读的《春秋》,便是我们今天所见到的《春秋》。

  在这方面,《礼记·坊记》中的两段文字尤其值得我们注意。

  《礼记·坊记》载:“子云:‘夫礼者,所以章疑别微,以为民坊者也。故贵贱有等,衣服有别,朝廷有位,则民有所让。’子云:‘天无二日,上无二王,家无二主,尊无二上,示民有君臣之别也。《春秋》不称楚越之王丧,礼。君不称天,大夫不称君,恐民之惑也。’”

  《礼记·坊记》又载:“子云:‘取(娶)妻不取同姓,以别厚也。故买妾不知其姓,则卜之,以此坊民。《春秋》尤去夫人之姓曰吴,其死曰孟子。’”

  在这里,孔子当然不是在引述自己的著作,而是引述传世的和当代的史籍,这也就说明今天所传下来的《春秋》不是孔子所作。

  孔子虽然没有《春秋》的著作权,却有修订权,这一点是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的。也就是说,孔子对《鲁春秋》进行过一番整理、解释和个别文字的订正工作。《公羊传·庄公七年》为我们留下了一条宝贵的材料:“不修《春秋》曰:‘雨星,不及地,尺,而复。’君子修之曰:‘星陨如雨。’”“星陨如雨”见于《春秋·庄公七年》。两相对比,《鲁春秋》文意不够流畅,而经过“君子”(孔子)修订之后,情况就好多了。由此看来,孔子确实对《春秋》进行过文字上的修订。

  尽管《春秋》记事过于简略,近似于今日报刊上的“标题新闻”,但它在文化史上的意义是不容否定的。《春秋》以文字的形式,牢固地确立了“人”在历史上的地位。从此之后,历史不再是关于“神”的种种传说,也不再仅仅是关于“辈分”(权力承续)的记忆,而是“人”的有目的的活动。尽管《春秋》中记录了许多宗教仪式(有人统计,《春秋》记载求雨之“雩”多达21次),表明史学家并没有完全摆脱“神”的影响,但人类毕竟“走进”了历史。这正是人类自我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的表现。

  不仅如此,《春秋》还从“神”手中夺回了对于人物以及事件的评判权,而把这种权力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。上帝失去了人类“仲裁者”的尊荣,只能可怜兮兮地在一旁观看人类历史的演进。




作者: lynx2006    时间: 2016-12-17 18:53
是正说历史与孔子还是戏说?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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